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辽宁省“安康杯”竞赛活动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优胜单位
1.葫芦岛莲花山铸造有限企业
2.葫芦岛市丰达新碳材料有限企业
3.莲花山凿岩钎具有限企业
4.葫芦岛市城建交通集团有限企业
5.葫芦岛市凯斯科技发展有限企业
二、优胜班组
1.建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企业客运班组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企业锦西石化分企业炼油联合五部加氢改质装置生产三班
3.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企业综合利用厂铋锑铟作业区海绵铟班组
4.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企业内业部流水线工段等离子一组
5.葫芦岛市龙兴电力设备安装有限企业安全监察部
三、优秀组织单位
1.辽宁顺达机械制造(集团)有限企业
2.辽宁方盛环保科技有限企业
3.国网葫芦岛供电企业
四、优秀个人
1.李志昕 辽宁正业集团云顶钢结构有限企业工会主席兼项目部技术员
2.刘国强 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企业安全部部长
3.邬江 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企业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4.张旭民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企业发电部安全主管
5.顾晓岑 葫芦岛市总工会四级主任科员
特此公示,公示期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总工会反映。联系电话:3113607。
葫芦岛市总工会
2021年11月12日